照片上的愛駒,差點就離我們而去~這個網誌,差那麼一點點就要改名~
2006年十月二十八日星期六的早上
我們來到位於離宿舍騎車約20分鐘的家樂福
一如往常 我們把車子鎖在門口外的腳踏車架上
然後很放心的進去採買
當我們推車出門口時 兩人還在開心的聊著天
但我的眼睛已經瞄到車架上已空無一物
當我跟小胖說【我們的車被偷了】
小胖還沒會意過來,直到他看見空蕩蕩的車架
那一刻,我也不相信車被偷了,以為我們走錯了出口
兩人在忙碌的家樂福停車場,晃了一整圈
抱著可以抓到現行犯的希望
希望他還在停車場某個隱蔽的角落裡 破壞車上兩把大鎖
兩人就像是紙片人一樣 隨著秋天蕭瑟的冷空氣
輕飄飄的飄回了車被偷的地點
忽然看見一位警衛拿著對講機 我們趕緊跑去告狀
他對我們說【ooxxs一個年輕人attraper…ooxxr腳踏車 …警察】
我原以為他是說他看見一個年輕人偷了腳踏車,我們得去報警
後來他解釋了幾遍 我們才聽懂
原來這位警衛目睹了偷車賊把我們兩台腳踏車從車架弄下後扛了就跑
他把他當場抓住 小偷已送警察局 我們的車子應該在家樂福裡
說著他又對對講機講了堆話
就帶我們到我們原本停車的車架旁
打開一扇暗門 裡頭出現了我們倒在地上糾纏在一起的腳踏車
還有一個啃著麵包 一直對我們咧嘴笑的大哥
看見失而復得的車子,兩人不禁溼紅了眼
(我的眼睛比較大,所以眼淚就掉下來了:P)
這兩台車子上帶著多少台灣的回憶呀~
我們一直不斷對那兩位大哥鞠躬致謝~
後來出來了一位家樂福的警衛組長
他很耐心和氣的跟我們解釋事發經過
並且希望我們跑一趟警局做筆錄
這樣才能證明那常來家樂福偷車的年輕人是偷車賊
他們之前都能沒抓到這個人
於是我們再次向他們致謝後
就到警察局去做筆錄了~
兩人在台灣出入警局,都是為了辦入山證
沒想到第一次報案做筆錄居然是在異地
失而復得 心情相當複雜
也學了一個教訓
以後鎖車時要更小心 一定要把鍊條連車身鎖在沒有缺口的欄杆或環上
這次我們雖然有把車子鎖在腳踏車架上
但是前鎖只有過前輪 鎖時大意 過的是橫向的鐵柱
後鎖只有把兩台車身鎖在一起
小偷把我們的前輪拆下後 輕易地把前輪鎖從橫向的鐵柱穿出直向的鐵環
除了一個鈴鐺壞掉 其他一切都好
我們帶著感激的心情回到宿舍 已是下午三點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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